国家医保局出台严厉措施 监管院外药品价格
找药助理
关键词: #健康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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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医保局开始出台严厉措施
指导监管院外药品价格
最近,根据业内人士透露,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已经发出内部文件,内容为《关于实施“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强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医保局将发起专项行动,以查处网络销售药品平台中的“即送价”行为。
不久前,国家医保局曾发出一项文件,要求各省做好本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价风险品种核查处置工作。
国家医保局最近开始连续打击院外渠道的药品价格,这一行动持续了数天。
到2024年,国家医保局和各级医保部门一直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监管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的价格。
施子海副局长在医药价格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应当充分利用零售药店、网上药店等多种途径的价格信息,推动解决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的问题,引导企业自主制定合理价格。
医院外购药品的价格已经迎来了“严格监管”的时代,药品市场价格正朝着全国统一的方向发展。
2、医疗服务以外的药品市场正在迅速扩大
医保开始涵盖线上线下支付。
随着门诊统筹政策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全面纳入,我国线下药品零售市场规模明显增加。医保基金逐渐涌入药店,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结算金额迅速增长。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跨省联网定点零售药店总数达到35.24万家,比2022年底增长了55.79%。而在刚刚结束的2024年第一季度,这一数字又上升至38.30万家,较2023年底再增长了8.68%。
同时,已有1331.53万人次在跨省联网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直接结算,个人垫付金额减少了16.46亿元。与2023年同期相比,这分别增长了196.05%和162.80%。
医保支付范围已开始延伸至在线药品零售市场。
北京市医保局于5月26日发布通知,目前正在筹备京东和美团等两家购药平台的非处方药线上支付系统测试工作。目标是在今年7月1日之前将200家以上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接入系统,为参保人员提供便利服务。
截至目前为止,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广东、陕西、山西等地区都在不同程度上支持医保线上购药服务。
尽管有些地区的政策较为保守,只允许OTC药品,但也有一些地区开始积极尝试扩大医保线上购药支付范围。比如上海医保局在今年3月曾明确表示要推进互联网购药医保支付试点,延伸医保支付范围,包括将统筹账户纳入,通过处方平台销售处方药等。
陕西省在去年底发布的通知明确表示,“外卖购药并使用医保”相关试点将全省范围扩大,报销账号由个人扩展至统筹;已接入处方平台的指定药店都可以提供门诊统筹的“互联网+”医保结算服务。
3、线下价格引发了争议
医保局对“组合拳”治理举措聚焦进行。
医保部门越来越关注院外市场快速发展所带来的药品价格问题,特别是对线下零售药店这一主要购药渠道。
目前除个别省份外,大多数零售药店都有自主定价权。
尽管各级医保部门在相关政策文件中都普遍提出鼓励定点零售药店参考集采平台的挂网价格,甚至有些地区规定了药店在挂网价格基础上的加成比例,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医院和药店的供货渠道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目前只有少数“四同”(即通用名相同、商品名相同、剂型相同、规格相同)药品能够实现比价。
因此,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普遍低于零售药店,尤其是随着国家药品集采等政策全面实施,这种情况变得更加显著。
近年来,随着药品价格在线上和线下透明度不断提高,人们开始关注线下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价格明显高于公立医疗机构和互联网药店的问题。
卫生健康部门开始指导地方药品价格监管部门强化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监管。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兼副局长施子海率队前往辽宁进行调研,研究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价格管理以及公立医疗机构高价医疗耗材的网上采购等事宜。他在调研中强调,需要进一步探讨并完善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管理工作,推动药品价格在定点零售药店公示、监测和治理方面取得进展。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执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价风险品种核查工作的通知,各省医保管理部门应对本省交易金额排名前十且价格差异较大的西药和中成药进行核查处置工作,并计划于5月底前完成。
另外,医保部门对打击零售药店欺诈骗保的力度也在同步加强。2023年,国家医保局首次将定点零售药店列入飞检对象,并将在2024年继续保持这项工作。
多个省份的医疗保健保险部门已经开始采取措施,对定点零售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进行专项整治工作。他们通过飞行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以及智能监管等多种方式来监督重点领域和关键药店。
4、网上价格比较已开始!扩展药品价格监测途径
因为线上药品零售价格在很多方面都是透明的,商家之间会通过低价竞争来吸引客流,所以高价现象比较少。另外,由于很多地区尚处于探索阶段,对于线上药品的医保支付正在逐步开展,因此医保基金流向线上渠道的规模相对有限。
因此,目前来看,对在线销售价格进行信息收集和监测更多地是为了与其他渠道的价格进行对比。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提出该行动旨在引入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等新手段,扩展药品价格监测途径,将网络售药平台的药品价格作为价格定位的重要依据,以此逐步完善价格监管体系。
接下来,各级医保部门须搜索在线药品销售平台上的“即送价”,并以此为参照进行价格比较。比较对象包括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的价格、中标价格以及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价格。原则上,对“五同”药品(即通用名、品牌、剂型、规格、包装均相同)进行价格比较。
价格管控机制逐渐健全,无论是医院内部还是外部、线上或者线下,都不例外。
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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